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珠海会展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根据《珠海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2-2025)>的通知》(珠商〔2022〕124号)《关于印发<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商〔2022〕141号)《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实施细则》(珠商〔2020〕308号)《关于<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和程序,我局启动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事项)2021业务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一)2021年度在我市举办的且已办理自愿备案的初创展览、港澳展览、引进品牌展览、成长型展览、重点展览、国际品牌展览补助项目;

  (二)2021年度在我市举办的且已办理自愿备案的国际会议、国内会议(港澳会议、行业会议、商务会议)、超大型会议、以会带展补助项目;

  (三)大型专业展览场馆在2021年度承办展览活动运营补助项目;

  (四)2021年度在我市举办的会展人才培训(公益性会展人才培训、高端会展人才培训)补助项目;

  (五)2021年度举办的会展城市和会展产业宣传推广营销活动补助项目;

  (六)通过国际会展组织认证的机构或项目补助项目;

  (七)国际知名展会企业、组织机构总部落户珠海补助项目。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10月26日

  书面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10月14至10月28日

  三、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及相关规定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珠海市会议展览局业务拓展部联系人:张清华,联系电话:3376651,电子邮箱:swjzqh@zhuhai.gov.cn。地址: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17楼西座。


  附件:1.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事项)2021业务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2.珠海惠企利民平台企业个人使用手册



珠海市商务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