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确保春节期间企业生产稳定有序,落实高新区2024年春节期间稳岗惠企政策,现组织开展2024年《高新区2024年春节期间稳岗惠企若干措施》(鼓励工业企业扩产增效方向)申报工作。本次组织申报的具体条款及相关材料要求如下:
一、政策依据
《高新区2024年春节期间稳岗惠企若干措施》第三条
《高新区2024年春节期间稳岗惠企若干措施(鼓励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实施细则》
二、申报条件
(一)在珠海高新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纳入我区规上工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13-43开头)统计的企业(以下统一简称企业)。
(二)申报企业运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
三、支持方式及审核标准
(一) 支持标准:
(1)1-2月产值增长奖励
对2024年1-2月产值超过2000万元且同比增速超过10%、20%、40%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同比增量2‰、3‰、4‰的一次性奖励;
对2024年1-2月产值超过5000万元且同比增速超过10%、20%、40%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同比增量3‰、4‰、5‰的一次性奖励。
(2)3月单月产值增长奖励
对2024年1-2月产值同比增长、3月单月产值超过1000万元且单月同比增速超过20%、30%、50%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月单月同比增量2‰、3‰、4‰的一次性奖励。
(二)审核标准
(1)每家企业所获奖励资金总计不超过其一季度增值税区级留存金额。
(2)规上工业企业1-2月、3月单月产值按4月15日后系统导出的1-3月统计直报网站导出的工业统计B204-1表数据执行。
(3)2023年以来首次纳统的工业企业,其上年度同期基数为0的,其同比增速按最高档次执行。
(三)申报材料
1. 扶持奖励资金申请表;
2.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3. 2024年3月当月统计直报网站导出的工业统计B204-1表;
4. 企业承诺书;
5. 信用报告(2023年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报告);
6、税款所属期为2024-01-01至2024-03-31的企业税收完税证明。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及相应电子PDF版本。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申报材料要求清单顺序排列,并在首末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四、申报要求和流程
(一)申报要求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事后奖补方式。企业如在申报、使用扶持奖励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背承诺事项,拒绝配合检查和绩效评价的,由高新区相关部门取消支持资金或者按有关规定收回支持资金,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区内同类扶持奖励资金的申报资格。
(二)申报流程
2024年5月7日起由区科技产业局组织申报扶持资金,发布申报通知,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企业向区科技产业局申报扶持资金。由区科技产业局统一收集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获扶持企业名单在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根据最终审定的名单按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请有意申报的企业按照通知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24年5月13日(周一)下班前将纸质材料两份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工业发展科(珠海市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A栋12楼1207)。
(联系电话0756-362971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