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和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三项办〔2022〕15号)要求,为激励我市家政服务人员和企业更好发挥典型示范和标杆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拟开展我市2022年一至三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和企业认定工作,现将《2022年珠海市一、二、三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认定实施方案》和《2022年珠海市一、二、三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企业认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南粤家政”星级家政服务人员和企业认定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确保申报认定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二、规范认定程序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申报认定条件和程序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收取参评机构和人员任何费用,确保申报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建立退出制度
对“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和企业进行日常管理和督导,每3年组织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对不符合“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和企业认定条件或违法违规的,予以取消相应等级,并收回相关星级证书。
四、强化宣传发动
各有关单位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和企业积极参与申报。以认定“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和企业为重点开展宣传报道,挖掘树立典型,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认同感,讲好“南粤家政”故事,吸引更多人员加入家政服务行业。
五、相关报送要求
家政服务企业于7月22日前将“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及企业申报材料按照属地原则报送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8月12日前将初审通过的“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及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附件:1.2022年珠海市一、二、三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认定实施方案
2.2022年珠海市一、二、三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企业认定实施方案
3.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