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编号:(粤珠)危化使字[2023]005号),经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同意该公司的申请并注销该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特此公告。
珠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