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珠高〔2023〕27 号)、《珠海高新区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细则》(珠高科〔2024〕22 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购买服务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3年度向经认定的高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购买研发试验、工艺验证、检验检测、设备共享等服务、且在珠海高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鼓励区内企业向高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购买服务,并给予科技创新券支持,按经核定的实际发生费用,对购买服务企业给予50%的补贴,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关于申报高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购买服务补贴申请》(参照附件3,提交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文件);
(二)企业承诺书(参照附件4,提交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文件);
(三)企业购买平台服务明细表(参照附件5,提交可编辑的Excel格式文件,和盖章后的PDF格式文件),同时,在PDF文件后附上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按顺序依次提供服务合同、发票及银行回单;
(四)营业执照,如企业更名须提供工商变更登记证明(扫描件);
(五)银行开户许可证。
(六)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参照附件6,提交可编辑的Excel格式文件)
四、申报流程
(一)在线填报
1.注册登录。本次申报单位登陆填报的系统为“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首次登陆需根据系统提示,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申报单位及个人用户需以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个人身份信息通过平台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即可直接登陆平台,登陆后需继续完善申报单位及个人相关信息,并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
2.申报提交。在“2023年度珠海高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购买服务补贴”中申报,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根据系统提示提交。申报单位在完成在线填报后,可随时通过申报系统关注所申报项目的“工作进度”栏,及时了解申报项目所处进度和审查结果。
(二)部门审查
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线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并在规定内提交审核意见。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材料提交
申报单位在完成在线填报后,可通过申报系统了解申报项目所处进度和审查结果。通过审核的项目,由申报单位在申报系统打印生成《申报书》,签字盖章并按照申报表、附件材料(在申报平台下载水印版并编制目录)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整本带有水印),在骑缝处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珠海高新区科技产业局。地址:高新区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栋1208室。
(四)结果公示
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对拟发放科技创新券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果后,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公示无异议单位发放科技创新券。
(五)科技创新券兑现
申报单位获得科技创新券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科技创新券兑现,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给予对应额度的资金补贴。
五、时间安排
(一)线上申报
2024年4月7日至4月11日18:00。除线上审核要求补充材料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线上审核及纸质材料报送
1.线上审核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4月16日18:00。
2.线上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4月19日18:00。
(三)结果公示
2024年5月15日前公示拟认定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请各单位严格遵守时间安排,逾期不予受理。
六、有关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1.申报内容或条件不符合申报要求;
2.附件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
3.提交虚假材料。
(二)申报单位必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行为须按规定退回奖励资金,并按规定惩罚。
七、联系方式
业务科室: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科技服务科
地址:珠海市高新区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栋1208室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6-3626784
填报系统问题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756-2602051,0756-260205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特此通知。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1:附件1.《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珠高〔2023〕27 号).pdf点击下载
附件2:附件2.《珠海高新区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细则》(珠高科〔2024〕22 号).pdf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