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1月10日,珠海市海洋发展局就《珠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进行了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现将收集的意见建议和采纳情况的公告如下:

  一、意见和建议收集情况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布在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过在线提交、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接收反馈意见和建议,截至11月11日,共收到3条反馈意见建议。

  二、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共收到意见3条,部分采纳1条,采纳1条,不采纳1条。

  意见建议主要内容:

  (1)第1条建议:关于“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蓝色发展新高地”的建议报告中,采纳“强化现代海洋种业、发展可持续海洋牧场、延伸海洋经济价值链”等相关建议。“建议改革现行海域使用权出让金一次性收取或固定租金模式,探索实施‘基本租金+产业绩效挂钩’的浮动地租机制”、“支持优质企业直接申办海域使用权证”两条建议不采纳。

  (2)第2条建议:以“海洋创新策源地、高端产业集聚地、生态示范标杆地、开放协同枢纽地”为总体定位,依托南方海洋实验室、国家海洋试验场等4大平台,推动海洋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筑牢大湾区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基石;聚焦海工装备、海洋新能源等特色产业,构建与湾区主导产业互补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践行陆海统筹理念,探索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的珠海路径;深化与港澳及珠西城市联动,打造辐射华南的海洋经济开放高地,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3)第3条建议:对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的建议,通过争取上级支持和本级支持等方式,逐步缩小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教育经费预算与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的差距。

  采纳情况:第1条部分采纳,理由是:一是省级层面已出台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减免政策,《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海域使用金减免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规定重力式网箱、桁架类网箱及养殖平台等现代化海洋牧场用海项目,经审批用海的地方政府财政和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批准,可免缴前5年的海域使用金;二是省级层面已出台《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用海申请指引》,明确养殖用海办理程序;三是企业提出的相关模式是缺上位法依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规要求不符。第2条采纳。第3条不采纳,理由是:和征集意见建议主题无关,将转教育部门参考。

  特此公告。



珠海市海洋发展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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