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消费事项)实施细则》的要求,为做好2022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消费事项)申报工作,我局特制订本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于6月10日前完成初审、推荐;请各申报企业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按时完成网上申报、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我局已委托珠海市商贸流通企业联合会协助承担资料收集和申报指导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消费事项)申报指南(2022年)


珠海市商务局

2022年4月24日



(市商务局联系人:张芳,电话:2159871;珠海市商贸流通企业联合会联系人:沈文平,电话:8681333,邮箱:zhacc10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