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保障出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及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2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珠海市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珠海市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如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一并提出。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1月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到snyncjxmk@zhuhai.gov.cn;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我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路268号(邮政编码:519000);收件人: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兽医管理科苏杭(电话:0756-2118697)。
附件:1.《珠海市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