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低效用海的处置,规范海域使用行为,促进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精细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开展《珠海市低效用海处置办法》编制工作。现将编制形成的《珠海市低效用海处置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11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在线提交:请点击https://www.zhuhai.gov.cn/hdjlpt/yjzj/answer/47211 填写问卷;
(二)邮件反馈,邮箱地址:hyj_hyhdk@zhuhai.gov.cn;
(三)书面邮寄,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九洲大道中2002号珠海市海洋发展局412室,邮编:519015;
(四)电话反馈,联系人:刘先生,0756-2628981。
附件:1.珠海市低效用海处置办法
2.《珠海市低效用海处置办法》起草说明
珠海市海洋发展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