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低效用海的处置,规范海域使用行为,促进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精细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开展《珠海市低效用海处置办法》编制工作。现将编制形成的《珠海市低效用海处置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11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在线提交:请点击https://www.zhuhai.gov.cn/hdjlpt/yjzj/answer/47211 填写问卷;

  (二)邮件反馈,邮箱地址:hyj_hyhdk@zhuhai.gov.cn;

  (三)书面邮寄,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九洲大道中2002号珠海市海洋发展局412室,邮编:519015;

  (四)电话反馈,联系人:刘先生,0756-2628981。

  附件:1.珠海市低效用海处置办法

               2.《珠海市低效用海处置办法》起草说明

珠海市海洋发展局

2025年11月12日



珠海市低效用海处置办法.docx
《珠海市低效用海处置办法》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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