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名称

  《2025年珠澳“文化走亲”交流合作项目合同》

  二、项目名称

  2025年珠澳“文化走亲”交流合作项目

  三、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2号市机关大院

  联系方式:0756-2228929

  供应商(乙方):珠海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景山路191号九洲城建筑群1层101室

  联系方式:0756-3339858

  四、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珠澳“文化走亲”交流合作项目

  服务要求:

  1.组织珠海本地文艺院团赴澳门展演(不少于1场)。演职人员人数不少于30人,展演时长1小时左右。

  2.组织澳门文艺院团来珠海展演1场。演职人员人数不少于30人,展演时长1小时左右。

  3.组织珠海本地文艺院团与澳门文艺院团合作,共同举办交流展演活动1场。演职人员人数不少于50人,展演时长1小时左右。演出地点以甲方要求为准。

  4.各场次展演前,需完成场地租赁,舞美搭建,服装、化妆、道具配备等各项展演前置工作。

  5.本项目展演内容需提前征求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落实。在执行、落实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事宜(上述内容未包含事宜),由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6.本项目展演可对外售票观演。票价及票房收入的支配使用,由乙方制定方案报甲方审定及同意后,由乙方按方案执行。

  主要标的数量:1项。

  合同金额:8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含税)。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项目具体开展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珠海市。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五、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23日

  六、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23日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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