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处罚决定书文号   珠文综罚字〔2025〕142号
当事人 名      称珠海金×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平沙分公司
负责人  梁××
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91440400MA4UXL××××
处罚事由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处罚依据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
处罚内容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2月15日
处罚机关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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