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处罚决定书文号
珠文综罚字〔2025〕140号
当事人
名 称
珠海市飞×娱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
证照名称及编号
营业执照:91440404MAE667××××
处罚事由
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处罚依据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
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2月15日
处罚机关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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