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11日,珠海市海洋发展局就《珠海市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管理办法》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收集采纳公众意见和建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集意见和建议情况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布在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过网站在线提交、电子邮件、书面邮寄、电话等方式接收反馈意见和建议,截至12月11日24时,共收到1条反馈意见。

  二、意见及采纳情况

  收到意见1条,采纳1条,部分采纳0条,不采纳0条。

  意见情况:支持海域使用权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出让。建议新规实施前应留出缓冲期,通过宣传解读帮助养殖户适应新政策,避免“一刀切”造成矛盾。

  采纳情况:采纳。该文件出台后,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珠府〔2021〕23号)的要求,规范性文件实施日期一般应与发布日期间隔30日以上,以便于具体执行机构和群众知晓。同时,我局将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解读、宣传“三同步”,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让群众和企业不仅“懂政策”,还能“用政策”,推动各项制度措施顺利实施、落地见效。


珠海市海洋发展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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