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处罚决定书文号   珠文综罚字〔2025〕137号
当事人姓   名匡××
身份证号3624261990××××××××
处罚事由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罚款11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2月2日
处罚机关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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