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处罚决定书文号
珠文综罚字〔2025〕137号
当事人
姓 名
匡××
身份证号
3624261990××××××××
处罚事由
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11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2月2日
处罚机关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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