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机构:
为切实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员“百千万”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336号)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25年全市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人员: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工作人员;各区(功能区,含镇街)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人社信访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机构专(兼)职调解员。
(二)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机构的负责同志;
(三)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企业从事劳动关系协调、集体协商、劳务派遣管理的工作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其他自愿从事劳动关系协调的工作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一)解读《关于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二)常见劳资纠纷案例解析;
(三)集体协商价值与实务操作讲解。
三、培训师资
劳动关系领域具有丰富实践和教学经验的专家、领导担任授课老师。
四、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5年10月24日14:30-18:00。
(二)培训地点:珠海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珠海市香洲区白莲路42号)珠澳示范基地405报告厅。
五、其他事宜
(一)请各单位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24时。

(二)请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协助通知培训对象参加培训。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