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产业第一”决策部署,推动珠海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国家《“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意见》和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机遇,紧扣“产业第一”,以数字技术创新应用为驱动力,通过实施“十大工程”,重点打造新智造、新商贸、新文旅、新海洋、新治理、新服务“六大应用”,推进数据价值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四化协同”,推动数据链、技术链、产业链、政策链、资金链、人才链“六链融合”,以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驱动珠海实现“二次创业”。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数字经济进入跨越式发展新阶段,数字产业发展高速增长,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增加值突破1200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0%;产业数字化转型纵深推进,推动超过126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数字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1件;数据要素价值有效释放,向社会开放不少于500个公共数据资源集。全市数字经济生产力大幅提升,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能力全面增强,建成珠江口西岸数字经济高地、国内领先的数字经济发展名城。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优化完善信息基础设施。面向政务服务、民生保障等领域,加快建设5G政务专网。支持基础电信企业有序推进5G接入网共建共享,推动全市5G网络深度覆盖,到2025年,建成5G基站2.47万座。推动千兆光纤网络逐步向行政村延伸覆盖,打造双千兆网络标杆市。加快部署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公共无线网络,有序推广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NGB)。大力发展NB-IoT(窄带物联网)、移动物联网等物联网设施,形成空间全域覆盖的物联网感知网络体系。依托市大数据中心、珠海电信数据中心等,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的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统筹推动超算、边缘计算和分布式存储技术应用,促进边云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区(功能区),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以“;”隔开,下同〕
2.加快发展融合基础设施。推动交通物流、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城乡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加快部署多功能智慧杆等智能化设施,实现“一杆多用”。加快地下综合管廊、水电气管网的数字化改造,建设智慧管廊。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智能微电网和充电桩建设。推进智慧水务平台项目、智慧气象综合服务工程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布局智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互联网教育、电子商务平台、数字孪生体等融合基础设施新业态。加快零碳智慧园区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功能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前瞻布局创新基础设施。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探索谋划1-2个具有靶向性、聚焦性科技基础设施。打造万山海上测试场等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围绕下一代互联网、新材料等领域,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在珠设立分支机构,培育若干联合实验室。高质量推进高新区建设,以后环片区为启动区打造未来科技城,围绕未来城市、未来科技、未来产业,打造空间集聚、学科关联、深度合作和开放共享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功能区)〕
(二)实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跃升工程。
4.做优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集群。
加快发展电子元器件产业。以富山工业园、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要载体,重点集聚多层、HDI、FPC电路板、IC载板、柔性覆铜板、极薄电子布等高端PCB及上游材料产业。依托三灶科技工业园、富山工业园、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园区,大力推进锂电池产业发展,引进培育一批引领型、支撑型、带动型的高成长龙头企业,加快推进重点项目落地建设。重点依托鹤洲新区(筹)、金湾区,支持龙头企业围绕阻容感元件、新型光通信器件、智能传感器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产品。加快发展功能组件、安全组件、特种连接器等元器件配套组件,在5G、光电、航空航天、海洋感知、工业互联网等重点行业培育多元化市场应用。
做优高端打印设备产业。支持建设国产打印机制造业创新平台、国产打印装备测评中心,培育一批国际领先的产品和知名品牌。大力发展激光打印机、标签打印机、热敏打印机及其他特种打印机,积极发展感光鼓(OPC)、彩色墨粉、墨水等高端耗材。前瞻布局增材制造(3D打印),发展光固化、激光选区烧结、熔融沉积成形等工艺装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招商署,各区(功能区)〕
5.做强软件和集成电路综合集群。
创新发展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抓住国产软件替代和数字化转型机遇,发挥信创软件产业优势,聚焦新一代办公软件、智能终端操作系统、云数据库系统、新型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领域构建信创软件生态圈。围绕制造业、商贸、文旅、政务等数字化转型需求,引进培育一批应用软件与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面向数控机床、智能机器人、航空装备等重大装备需求,积极发展嵌入式软件。加快软件名园、名企、名品培育。
优化发展集成电路产业。聚焦5G通信、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行业需求,引进培育一批集成电路设计、EDA工具研发和IP核设计服务领域龙头企业,大力推进射频芯片、传感器芯片、打印机耗材芯片、AI芯片等专用芯片的研发和产业化。鼓励领军企业建设重点领域EDA工具/IP核开源共享平台,推进行业协同创新。围绕先进封装测试、晶圆制造等制造与封测环节以及第三代半导体材料,择机择优引进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支持高新区、香洲区争创国家级“芯火”双创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创新局、市招商署,各区(功能区)〕
6.做大前沿新兴产业集群。
加快布局5G产业。支持5G领域重点企业联合科研院所,突破一批5G终端、射频领域关键技术,培育发展5G新型传感器、通信模组、射频器件、5G车载电子设备等关键零部件产业。围绕工业、商贸、文旅等垂直行业应用,加快推进一批“5G+”融合应用试点示范,培育一批本地5G解决方案服务商。
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产业。依托横琴先进智能计算平台,建设国家和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重点突破图像识别、数字图像处理、语音识别、智能决策等关键技术。发挥生产制造优势,重点培育引进一批人工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器等行业领军企业,发展无人船、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等特色产业。支持研制高端搜救无人艇、无人潜航器、工业机器人、水下机器人等高端人工智能装备,争创省级智能机器人生产基地。拓展“智能+”应用领域,重点推进人工智能与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大力扶持本地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服务企业。
积极培育区块链产业。支持区块链领军企业加大底层技术、共识机制、智能合约等领域研发力度,打造面向行业的可信协作网络。面向数字政府、智慧金融、智慧港口、智慧能源、信用体系等领域推广一批区块链融合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招商署,各区(功能区)〕
(三)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工程。
7.建设工业数据资源体系。重点面向设备健康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产业链供应链管理、智能仓储等场景,支持制造企业开展内网改造、智能设备部署,提升设备联网与数据采集、集成应用能力,打造一批标杆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医药制造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支持家用电器、电子信息等领域建设面向特定行业的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探索建设珠海工业大数据平台,开展工业数据汇聚,重点产业链数据检测分析,推进精准施策、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功能区)〕
8.完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支持格力电器等龙头企业打造国家级跨领域跨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电子信息制造、石油化工、打印耗材、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骨干企业牵头建设N个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对行业中小企业输出“行业知识、软件、硬件”等三位一体的行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打造特色产业数字化转型集群。培育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场景,支持建设一批5G+工业互联网、5G全连接工厂,深化5G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的融合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功能区)〕
9.深入推进智能制造。以产业集群为重点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在细分行业领域打造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重点支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等离散行业发展数字化研发设计、众包设计、个性化定制以及互联网+远程服务、5G+维保等服务新模式。重点支持生物医药、能源、化工等流程行业开展数字化三维模型的维保、风险管控、事故预警与模拟、数字化排产。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场景、示范工厂和示范园区,建成大湾区千亿级智能制造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功能区)〕
(四)实施数字商贸创新发展工程。
10.加快发展电子商务。鼓励优势领域龙头企业建立电商渠道,支持格力电商等企业做大做强“珠”字头电子商务平台。积极融入大湾区直播产业发展,积极培育直播电商、社交电商、垂直电商等新模式,打造大湾区中小主播孵化基地、珠海优势产业直播基地。落实“数商兴农”工程,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乡村。加快珠海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依托港珠澳大桥联通港澳国际机场的国际物流通道优势,打造珠港澳跨境电商枢纽基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功能区)〕
11.大力发展智慧物流。依托珠海高栏港综合保税区、富山工业园物流中心等园区,推动仓储、运输、分拣、包装、配送等传统物流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升级,打造一批智慧物流示范项目。鼓励物流企业联合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和物联网平台,推进全市物流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推进空港国际智慧物流园区、粤港澳物流园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国家级保税物流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功能区)〕
12.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推动传统国际贸易数字化转型,重点支持云服务、数字内容、数字服务等数字贸易产业,支持园区申报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加强数字贸易业务培训,做大数字贸易规模。培育数字贸易平台和主体,深化南方软件园、清华科技园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重点领域发展,做好重点数字文化企业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区(功能区)〕
(五)实施智慧文旅重构工程。
13.重构智慧文旅体系。加快文旅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支持建设智慧文旅大数据平台,推动文旅与本地酒店、交通、餐饮、零售等行业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推进一机游珠澳手机APP等项目建设,推广云旅游、云演艺、云展览、旅游直播、数字图书馆等智慧文旅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打造5G+VR全景体验、5G+视频直播、5G+全息技术、沉浸式线上场景体验等智慧文旅新场景。推动智慧文旅与会展等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各区(功能区)〕
(六)实施数字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14.强化数字经济治理。增强全市数字经济领域数字化治理能力,加大政务信息化建设统筹力度,打造数字经济“大脑”(数字招商平台),开展全市数字经济运行统计监测、产业招商辅助支撑。优化数字经济发展营商环境,建立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强组织协同和监管规范,构建政府、平台、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多元参与、有效协同的数字经济治理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招商署、市统计局;各区(功能区)〕
(七)实施公共服务能力优化工程。
15.完善数字政府建设。加大政务信息化建设统筹力度,建立政务信息系统应用和数据共享开放后评价体系。依托省“一片云”“一张网”,强化市政务云、政务外网能力建设,强化市政务大数据中心支撑能力,推进各级部门非涉密信息系统向政务云平台迁移整合,新增和改扩建非涉密信息系统全部上云部署。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域标准化。加快构建市区联动“一网统管”工作体系。强化政府运行“一网协同”,深入推广“粤政易”等平台应用。持续深化“跨境办”,丰富涉港、涉澳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功能区)〕
16.建设数字孪生城市。探索构建数字孪生城市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深化建筑信息模型(BIM)、视频监控和统一物联网平台的应用,构建城市实景三维信息模型。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聚焦城市治理、综合管理、防灾应急、碳足迹监测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智能化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区(功能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全面推进智慧健康。开展智慧医院建设示范,推进市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等推进5G+智慧医疗项目建设。推进智慧医疗大数据平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便民服务平台等建设和优化,推广使用居民电子健康码,实现医疗健康服务“一码通用”。升级数字化健康服务产业链,创新开发智慧健康产品,拓展健康服务新业态和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区(功能区)〕
18.加快发展智慧教育。依托“粤教翔云”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统筹推进“互联网+教研”、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等项目建设,开展智慧课堂试点。推广在线教育、远程教育,探索开展5G+VR/AR沉浸式教学。探索人工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主要环节的融合创新,构建包含智能学习、交互式学习的新型教育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功能区)〕
(八)实施智慧海洋提质工程。
19.打造智慧海洋新引擎。加快海洋观测能力建设,搭建海洋信息平台,完善海洋海岛信息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系统,推动海洋海岛大数据统一采集、集中管理,提升行业专题观测保障能力,提高海域动态监视监测、海洋预报减灾信息服务保障。重点围绕海洋牧场、水产交易、推进数字场景的挖掘、融合、集成、拓展与转化,开展应用试点示范,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海洋应用标志性成果和典型案例。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智慧海洋牧场综合产业项目、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冷链仓储加工基地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功能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数据要素价值激发工程。
20.营造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环境。制定《珠海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推进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修订《珠海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健全公共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创新公共数据开发运营模式。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治理能力成熟度评估(PDMM),有序推进公共数据资产凭证试点、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试点建设。加强可信身份认证等数据保护措施,推动区块链、安全多方计算等新技术应用,构建云网数一体化协同的安全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功能区)〕
21.培育提升数据服务能力。以高新区、香洲区为重点发展区域,支持企业开展高速高可靠数据采集、存算一体化、异构数据管理等关键技术研发。重点围绕机器视觉、自动驾驶等领域数据采集服务需求,引进培育一批数据采集服务商和设备提供商,建设专业数据采集实验基地。面向大湾区城市数据加工需求,有序布局数据清洗、标注、加工等产业。依托珠海各大科研平台,探索合作数据开发模式,深化行业大数据应用。聚焦卫星遥感、智慧海洋等本地数据特色领域,探索数据确权、定价等模式与机制,培育发展特色数据交易。〔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区(功能区)〕
(十)实施数字经济发展空间布局优化工程。
22.有序推进数字经济特色发展。构建“双核引领、一带协同、多点联动”的发展格局。以高新区、香洲区为核心,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引领带动全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托金湾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等重要节点,构建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产业带。依托南屏科技工业园、三溪科创产业园、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山工业园和新青科技工业园,推动数字经济多点联动发展。支持各区(园区)根据不同的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发展具有本区(园区)特色的数字经济,创建一批数字经济园区,培育500家高成长型数字经济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功能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的统筹指导作用,加强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统筹推进和效果评估。市发展改革局联系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明确阶段性目标、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等,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加强市区联动,各区相关部门要完善配套政策,形成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加快数字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建立数字经济项目库,优化整合相关财政资金,加大支持力度,强化政府采购对数字技术产品的首购首用。按照“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保障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用地供应。优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产品和服务,引导创业投资机构设立数字经济领域专业投资基金。加强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培养引进,优化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开展数字经济领域技能比赛和人才评选,邀请国内外知名专业机构开展数字经济相关培训。〔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功能区)〕
(三)打造数字经济品牌。推进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省级信创产业示范区,实现软件、集成电路、高端打印等重点领域的发展引领,增强数字经济发展影响力和知名度。强化区域品牌的宣传管理,成立珠海数字经济联盟,定期策划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产业发展论坛和峰会,联合国家智库通过数字经济监测平台、白皮书、刊物以及新媒体向社会各界推介珠海数字经济发展特色。〔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统计局,各区(功能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安全防护。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网络安全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推动跨部门跨区域安全联动防御和组织演练。加强电信、能源等重要行业领域信息基础设施,以及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能力。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数据隐私保护和安全审查制度、数据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做好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五)加强绩效考核评价。逐步建立数字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数字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对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工作推进有力、发展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在服务数字经济工作中,对先行先试、勤勉尽责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符合全市总体发展规划、决策程序合法、未牟取私利或未恶意损害公众利益的,经认定后符合容错纠错情形的,可从轻、减轻或免除相关责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直机关工委、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