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意见》精神,落实《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产业第一”加快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做大做强企业规模和经济总量,推动珠海高新区工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工业经济发展方向“鼓励5.0产业新空间项目加快投产”条款申报工作。本次组织申报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政策依据
《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及《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系商事登记、税务征管关系以及统计关系在珠海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且运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支持方式及审核标准
(一)支持对象
2023年1月1日之后入驻高新区5.0产业新空间的新注册或区外迁入企业。
(二)支持标准
1.场地交付之日起3个月(含)内完成厂房装修投入生产的企业,按生产厂房租用面积给予30元/平方米的落户奖励;
2.场地交付之日起3个月以上,6个月内完成厂房装修投入生产的企业,按生产厂房租用面积给予5元/平方米的落户奖励。
(三)资格条件
1. 企业在场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含)完成厂房装修并投入生产;
2. 除装备制造业外,其他企业须已完成500万(含)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备案,并承诺企业在场地交付之日起两年内(含)完成相应固定资产投资纳统;
3. 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消防部门颁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
(四)申报材料
1. 扶持奖励资金申请表
2.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3. 场地交付确认书
4. 场地装修合同
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
6. 投产现场照片
7. 企业承诺书
8. 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及开户行证明文件
9. 信用报告(2023年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报告)
10. 项目备案证电子档(网站下载PDF版)
备注:
1.场地交付之日:企业与所属5.0产业新空间运营方租赁合同签署日期在5.0产业新空间项目建设竣工之日之前的,场地交付之日以5.0产业新空间竣工验收备案表日期为准;租赁合同签署日期在5.0产业新空间项目建设竣工之日之后的,场地交付之日以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时间为准。
2.完成装修并投入生产日期:以消防部门颁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的日期为准。企业投入生产时须具备必要的生产人员,生产物料及生产线,生产线处于架动状态。
3.租用面积:拟奖补租用面积以企业租赁生产用途厂房中实际完成装修并投入生产使用的面积计算,具体使用面积以园区运营单位和产业主管部门现场核查意见为准(奖补范围不包含租赁生活配套部分)。
4.对2023年年内已投产,但未能提供要求时间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企业,需提供补充已投产证明材料。
5.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及电子PDF版本。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申报材料要求清单顺序排列,申报材料须与系统填报一致,并在所有页面加盖公章。
四、申报要求和流程
(一)申报要求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事后奖补方式。企业如在申报、使用扶持奖励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背承诺事项,拒绝配合检查和绩效评价的,由高新区相关部门取消支持资金或者按有关规定收回支持资金,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区内同类扶持奖励资金的申报资格。
(二)申报流程
2024年3月12日起由区科技产业局组织申报扶持资金,发布申报通知,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企业向区科技产业局申报扶持资金。由区科技产业局统一收集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获扶持企业名单在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根据最终审定的名单按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申报时间延长至2024年3月26日(周二)17:00,请有意申报的企业按照通知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24年3月20日(周三)17:00前将纸质材料两份及电子版材料(自备移动储存设备)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工业发展科叶工处(珠海市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A栋12楼1207)。
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0756-3626817 。工作日时间:9:00-12:00,14:00-18:00。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