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培育壮大全区“四上”企业群体,确保达标企业应统尽统,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四上”企业入库培育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十二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阐述制定的目的及对所指的“四上”企业进行解释说明。

  第二章为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主要阐述奖励对象的适用范围,针对不同行业“新升规”、第二年增速达到一定条件的企业列明奖励标准。

  第三章为奖励申领程序,主要阐述组织申报、提交材料等。

  第四章为奖励审核程序,主要阐述资金审核拨付、资金追缴等。 

  第五章为附则,主要阐述解释权、有效期、其他说明等。

  三、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年第11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2〕6号)

  3.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小升规企业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工信〔2021〕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