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50号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消防车道、救援场地标识设置规范》市级地方标准(见附件1),现将地方标准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2日。
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珠海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我局。
联 系 人:冀拓;联系电话:0756-2622612
电子邮箱:zhsscjgjbzhk@zhuhai.gov.cn
通信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1215室
附件:1.消防车道、救援场地标识设置规范(报批稿)
2.《消防车道、救援场地标识设置规范(报批稿)》编制说明
3.珠海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1.附件1:消防车道、救援场地标识设置规范(报批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