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实施“广东技工”工程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珠人社规〔2020〕5号)有关规定,我局将开展2023年珠海市“广东技工”工程支持建设重点专业和校企合作项目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项目
已被认定且在考核期内的珠海市“广东技工”工程支持建设重点专业和校企合作项目(附件1)。
二、评估时间
2023年8月,考核周期如下:
(一)2021年认定建设重点专业: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
(二)2022年认定建设重点专业和校企合作项目: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
三、评估程序
(一)开展自评。被评估的单位根据评估项目,对标年度评估自评表(附件2至4)内容组织开展自评,并于8月11日前报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具意见,连同佐证材料于8月18日前报市经办机构。
(二)查阅资料。市经办机构受理被评估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并组织专家查阅。
(三)现场评估。市经办机构组织专家到被评估单位,现场听取被评估单位关于评估项目的建设运行情况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带领专家现场查看项目主要绩效、人才培养等情况。
(四)反馈意见。针对年度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对评估单位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结果
对存在的问题,被评估单位应对照评估结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整改,并于6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经办机构。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年度评估定为不合格,暂缓拨付当年经费,连续三年评估不达标的,收回已发放的支持经费。
五、联系方式
附件:1. 珠海市“广东技工”工程支持建设重点专业和校企合作项目年度评估名单(2023年)
2. 珠海市“广东技工”工程建设重点专业年度评估自评表(2023年)
3.珠海市“广东技工”工程校企合作项目年度评估自评表(2023年)
4.珠海市“广东技工”工程建设重点专业年度评估申请表(2023年)
5.珠海市“广东技工”工程校企合作项目年度评估申请表(2023年)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