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制定科室 | 抽查任务名称 | 实施部门(市局、各区局、市局/各区局) | 抽查事项 | 抽查类型 | 检查方式(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对象 总数 | 抽取比例 | 抽查时间 | 是否部门联合抽查 |
4404002025001 | 信用风险监管科 | 全市企业不定向抽查 | 各区局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两大抽查类别检查 | 不定向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 | 全市企业 | 约14万 | 省局按1%的比例,市局按2%的比例抽取下发各区局(按A、B、C、D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确定不同抽查比例) | 2025年10月31日之前 | 否 |
4404002025002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定向抽查 | 各区局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两大抽查类别检查 | 定向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 | 全市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28 | 100% | 2025年7-10月 | 否 |
4404002025003 | 全省大型企业抽查 | 各区局 | 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年报公示 | 定向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 | 全市大型企业 | 179 | 总局下发大型企业名单的3% | 2025年7-10月 | 否 |
4404002025004 | 企业年度报告联合抽查 | 市局 | 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 | 定向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 | 以市场监管部门的商事主体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对象库,商务部门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对象库,税务部门的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为基础,随机抽取企业作为本次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对象。 | / | / | 2025年7-10月 | 是 |
4404002025005 | 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 直销行业 专项抽查 | 市局/各区局 | 直销企业及关联主体是否存在违规销售、传销、虚假宣传等行为 | 定向 | 实地检查 | 辖区直销企业及其关联主体(包括直销企业的分支机构、服务网点、 经销商等) | 150 | 30% | 2025年5月至8月 | 否 |
4404002025006 | 旅游景点 专项抽查 | 各区局 | 是否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 定向 | 实地检查 | 辖区4A级及 以上的景区 | 由各区局自行统计 | 50% | 2025年5月至11月 | 否 |
4404002025007 | 电动自行车 充电设施领 域专项抽查 | 各区局 | 是否存在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 定向 | 实地检查 | 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 | 由各区局自行统计 | 5% | 2025年3月至11月 | 否 |
4404002025008 | 标准化科 | 对全市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监督抽查 | 市局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对全市范围内的于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期间在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的珠海企业标准、“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开展随机抽查。 | 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期间在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自我声明公开的珠海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总数 | 不低于15% | 2025年10月前 | 否 |
4404002025009 | 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科 |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各区局 | 辖区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检查 | 定向 | 实地检查、网络监测等 | 珠海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4 | 100% | 2025年10月31日前 | 否 |
4404002025010 | 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科、信用风险监管科 | 广告行为、登记事项检查 | 市局/各区局 | 1.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检查;2.登记事项检查 | 不定向 | 实地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 | 1304 | 10%(按A、B、C、D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确定不同抽查比例) | 2025年3月至9月 | 否 |
4404002025011 |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信用风险监管科 |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登记事项检查 | 各区局 | 1.检查拍卖企业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是否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2.登记事项检查 | 定向 | 实地检查 | 全市经营范围含“拍卖”的企业 | 577 | 5%(按A、B、C、D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确定不同抽查比例) | 2025年10月31日前 | 否 |
4404002025012 | 知识产权保护科 | 全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定向抽查 | 各区局 | 专用标志使用是否符合《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3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54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80号)规定 | 定向 | 实地检查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 | 54 | 20% | 2025年9月30日前 | 否 |
4404002025013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以及地理标志) | 各区局 | 商标使用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定向 | 实地检查 | 专业市场 | 7 | 100% | 2025年9月30日前 | 否 |
4404002025014 | 知识产权促进科 | 商标代理机构定向抽查 | 市局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对商标代理机构的商标代理行为进行检查。 | 定向 | 实地检查 | 全市商标代理机构 | 100 | 10% | 2025年4月至11月 | 否 |
4404002025015 | 质量科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 | 各区局 | 是否符合获证条件 | 定向 | 实地检查 | 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不含食品相关产品) | 26(动态) | 约40% | 2025年11月30日前 | 否 |
4404002025016 | 食品生产科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各区局 | 生产主体资格、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事项检查 | 定向 | 实地检查 | 速冻食品、蛋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生产企业 | 7 | 100% | 2025年11月30日前 | 是 |
4404002025017 | 食品经营科 | 全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监督检查 | 各区局 | 是否落实《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义务。 | 定向 | 实地检查 |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零售)市场 | / | 100% | 2025年10月31日前 | 否 |
4404002025018 | 全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监督检查 | 各区局 | 《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义务。 | 不定向 | 实地检查 |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零售)市场 | / | 约2% | 2025年10月31日前 | 否 |
4404002025019 | 全市食品(含特殊食品)销售抽查 | 各区局 | 食品(含特殊食品)销售者经营主体资质、产品合法性、进货查验、销售过程控制等《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当履行的义务。 | 定向 | 实地检查 | 食品销售者(含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保健食品销售者) | / | 约2% | 2025年10月31日前 | 否 |
4404002025020 | 餐饮科 | 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督检 | 市局 | 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 不定向 | 实地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158 | 3% | 20250101-20251231 | 否 |
4404002025021 |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 各区局 | 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备供餐与配送 | 不定向 | 实地检查 | 学校食堂 | 667 | 2% | 20250101-20251231 | 是 |
4404002025022 | 特种设备科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 市局/各区局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 定向 | 实地检查 | 珠海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6000 | 5% | 20250401-20251115 | 否 |
4404002025023 | 计量与认证认可科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 | 市局/各区局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 | 定向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 1 | 100% | 2025年11月30日之前 | 否 |
4404002025024 | 自愿性认证从业机构监督检查 | 市局/各区局 | 认证活动、认证结果监督检查 | 定向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自愿性认证机构、获证企业 | 100 | 3% | 2025年11月30日之前 | 否 |
4404002025025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 | 市局/各区局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情况的检查 | 定向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 13 | 30% | 2025年11月30日之前 | 是 |
4404002025026 |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情况抽查 | 市局/各区局 | 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是否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检查 | 定向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 27 | 20% | 2025年11月30日之前 | 是 |
4404002025027 | 各区局 | 各区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自行开展双随机抽查 | 各区局 | 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的抽查事项开展 | 定向或不定向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 | 对应各抽查对象库 | 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更新 | / | 2025年11月30日之前 | 否 |
4404002025028 | 各区局 | 各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 | 各区局 | 按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开展 | 定向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 | 对应各抽查对象库的交集 | 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更新 | / | 2025年11月30日之前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