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 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19〕1696 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为在珠海市内注册的包括从事及应用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单位。申报主体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申报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申报方式
(一)网上登记
申报主体需在11月22日前登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bdcases.org.cn)完成注册和申报信息填写。
(二)提交申报书
申报主体根据申报要求完成《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填写。申报单位请于2019年11月20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申报人公章、一式两份)和电子版(U盘或光盘)送至我局信息化与工业互联网科。
(三)推荐申报
我局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于11月24日前择优选送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其它事项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提前与我局取得联系并报备项目信息(申报单位名称,申报方向,申报项目名称),以便我局登记和组织相关评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19]1696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
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9〕243 号)
3.2020 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15日
(联系人:王建华,电话:0756-2113026、13926970068;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302室,邮编:519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