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快推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提升“粤字号”农业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2〕10号)(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转给你们。按照《通知》要求,我省将遴选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区域公用品牌,以及产品优、信誉好、产业带动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品牌进行推荐。请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特色优势产业品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品牌申报

  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申报。区域公用品牌围绕《通知》要求重点培育的23个品类组织申报,每个品类最多推荐1个已入库的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在“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中,推荐企业品牌1—2个(每个企业推介1—3个核心产品)。

  二、严格审核提交材料

  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申报单位分别填报申报书(详见附件1)并附上附件材料,加盖公章提交至地级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各地级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后,填报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7月14日前邮寄至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申报材料及推荐汇总表发至电子邮箱gdnyxxcj@163.com或联系人粤政易。

  三、系统上传材料

  我厅将组织开展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初选,并为通过省级初选的品牌开通系统申报账号。请通过初选的申报单位于7月20日前登录农业品牌精品培育申报管理系统完成系统资料上传(逾期系统将关闭),并将系统最终生成的申报书签字盖章件(一式两份)提交至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附件: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的通知

     2.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推荐汇总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7月6日

  (联系人:艾子,联系电话:020-37289120;技术支持:王工13570367677)

  相关附件: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的通知.doc

       2.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