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54号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文体旅游》《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3部分:医疗卫生》《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4部分:产业园区》4项市级地方标准(见附件),现将地方标准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7日。
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珠海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我局。
联 系 人:冀拓;联系电话:0756-2622612
电子邮箱:zhsscjgjbzhk@zhuhai.gov.cn
通信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1215室
附件: 1.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报批稿)
2.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报批稿)》编制说明
3.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文体旅游(报批稿)
4.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文体旅游:通则(报批稿)》编制说明
5.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3部分:医疗卫生(报批稿)
6.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3部分:医疗卫生(报批稿)》编制说明
7.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4部分:产业园区(报批稿)
8.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4部分:产业园区(报批稿)》编制说明
9. 珠海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
1.附件1: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报批稿 ).docx
2.附件2:《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报批稿 )》编制说明.docx
3.附件3: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文体旅游(报批稿 ).docx
4.附件4: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文体旅游(报批稿 )》编制说明.docx
5.附件5: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3部分:医疗卫生(报批稿 ).docx
6.附件6: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3部分:医疗卫生(报批稿 )》编制说明.docx
7.附件7: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4部分:产业园区(报批稿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