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54号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文体旅游》《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3部分:医疗卫生》《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4部分:产业园区》4项市级地方标准(见附件),现将地方标准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7日。

  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珠海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我局。

  联 系 人:冀拓;联系电话:0756-2622612

  电子邮箱:zhsscjgjbzhk@zhuhai.gov.cn

  通信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1215室

  附件: 1.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报批稿)

      2.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报批稿)》编制说明

      3.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文体旅游(报批稿)

      4.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文体旅游:通则(报批稿)》编制说明

      5.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3部分:医疗卫生(报批稿)

      6.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3部分:医疗卫生(报批稿)》编制说明

      7.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4部分:产业园区(报批稿)

      8.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4部分:产业园区(报批稿)》编制说明

      9. 珠海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

1.附件1: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报批稿 ).docx

2.附件2:《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报批稿 )》编制说明.docx

3.附件3: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文体旅游(报批稿 ).docx

4.附件4: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文体旅游(报批稿 )》编制说明.docx

5.附件5: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3部分:医疗卫生(报批稿 ).docx

6.附件6: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3部分:医疗卫生(报批稿 )》编制说明.docx

7.附件7: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4部分:产业园区(报批稿 ).docx

8.附件8:《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4部分:产业园区(报批稿 )》编制说明.docx

9.附件9:珠海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