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预算调剂及2020年项目入库储备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552号)(见附件2),为做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提质增效和提升服务能力有关工作,科学安排资金预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认定的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含技术类)、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为提升企业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而直接购置的仪器设备(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扶持建设项目所购置的仪器设备以及家具电器、办公耗材、车辆、非专用电脑、基建项目、装修改造、人员工资等不列入补贴范围)。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补贴仪器设备的购买期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以发票时间为准,不含增值税)。

(二)单个项目补助的比例最高不超过购置仪器设备金额的25%,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提质增效和提升服务能力项目摸查汇总表》(附件1);

(二)申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含技术类)、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认定文件或证书,经资格复核的需要提供资格复核通过文件;

(四)申请报告,需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人员素质、机构设置、资质荣誉、内部管理、服务能力、创新能力、2018年服务中小企业工作(示范平台、小微双创示范基地)或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作(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开展情况;

2.项目内容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仪器设备的必要性及具体用途,采购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序列号(需详细列表)。证明材料包括购置设备的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复印件、设备全景照片及设备铭牌照片,如项目存在关联交易,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应说明(包括交易双方(多方)股权结构等关联情况、交易产品价格公允性说明)等;

3.产生绩效: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的仪器设备对民营中小企业服务提升促进作用、减轻企业成本负担、提升企业技术研发水平、促进企业创新成果转化等;

4.项目真实性承诺函。

四、其他事项

上述申报材料须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需编制目录,一式一份连同电子版,于8月30日前报市工信局。

联系人:邓宇,电话:2210354,邮箱:18387473@qq.com

附件:1.提质增效和提升服务能力项目摸查汇总表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预算调剂及2020年项目入库储备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