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珠海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6-03-10
来源:

珠海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在调查淇澳岛红树林路项目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一案中,因你单位作为总包单位,且该项目因工人工资问题频繁发生群体事件,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珠人社监询字〔2026〕15206号)。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下达如下:

  限你于2026年3月13日前根据《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珠人社监询字〔2026〕15206号)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派员前来接受调查询问。

  逾期拒不配合监察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对你做出行政处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边林根     联系电话:0756-3389020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珠人社监询字〔2026〕15206号)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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