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在调查淇澳岛红树林路项目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一案中,因你单位作为总包单位,且该项目因工人工资问题频繁发生群体事件,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珠人社监询字〔2026〕15206号)。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下达如下:
限你于2026年3月13日前根据《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珠人社监询字〔2026〕15206号)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派员前来接受调查询问。
逾期拒不配合监察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对你做出行政处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边林根 联系电话:0756-3389020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珠人社监询字〔2026〕15206号)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