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北京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6-03-30
来源:

北京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在调查陈川东等人投诉你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一案中,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但你单位拒绝签收,因该案涉案金额较大,因此我局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珠人社监询字〔2026〕127029号)。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下达如下:

  限你于2026年4月2日前根据《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珠人社监询字〔2026〕127029号)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派员前来接受调查询问。

  逾期拒不配合监察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对你做出行政处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王朝军     联系电话:0756-3389398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珠人社监询字〔2026〕127029号)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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