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担复〔2018〕11号

粤财普惠金融(湛江)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湛江市金融工作局报来你司减少注册资本申请材料收悉。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16000万元变更为14000万元;减资后股权和持股比例结构由“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出资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7.5%;伟信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5%”,变更为“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出资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7.14%;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2.86%”。

根据《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8〕1号)第十五条的规定,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由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印制,目前该许可证暂未颁发,待该证正式颁发后,届时我办将通知你司前来申领。

请你司持本批文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省金融办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