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8日至9月29日,广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2025年1月9日反馈了督察意见。珠海市高度重视,针对反馈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目标时限、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深入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截至2025年10月29日,112条整改措施中,已完成43条,正在推进69条;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53件,已办结38宗,阶段性办结15宗。根据要求,现公开珠海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担当抓好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珠海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坤明书记批示要求,主要领导同志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要求,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污染防治和督察整改工作。及时制定印发《珠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压实各区和各有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督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明晰整改要求、步骤、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
(二)持续完善体系,严肃监督问责。在全省率先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立法,出台全国首部海域海岛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性法规。突破行政区划限制,与中山市完成广东首个流域协同立法,构建15项跨区域协作机制,为前山河流域保护提供了全省首个可复制的跨区域法治样板。创新制定噪声污染防治部门职责分工方案,明确73项市级监管执法责任清单。建立“府检联动”防范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违法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紧盯督察反馈的违规处置建筑垃圾频发多发问题,聚焦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理清责任,从严从快追责问责,责令数家单位向上级党组织作出深刻检查,并对多名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二、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一)始终坚持擦亮生态底色,全力打造宜居宜业美丽珠海城市名片。深入推进绿色生态建设,发动绿美珠海“百团大战”,开展“亮点点赞、黑点曝光”全民“评绿”活动,以特区立法强化红树林保护,打造绿美广东珠海实践样板,持续领跑中国宜居城市榜单。其中,莲江村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唐家湾镇荔枝古树群入选全国100个最美古树群。2024年建成区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4.87%,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完成率147%,社区体育公园建设等做法经验多次获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广。围绕“外美、内丽、气质佳”目标,率先出台省内首个美丽中国地方实践项目五年实施方案,创新性提出以重大工程项目谋划建设为抓手探索地方实践。截至2025年9月,全市实践项目库已扩容至221个,累计完成投资241.10亿元,推动美丽中国珠海实践不断取得新突破、展现新气象。
(二)始终坚持陆海统筹,高质量推进陆海开发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优化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理架构,新设市海洋发展局,构建发展新格局。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出台《珠海市美丽海湾建设实施方案》等10余份规划方案,在《珠海经济特区乡村风貌提升条例》设立“海岛专章”,首创“用海保障一张图”管理模式,探索“标准海”创新实践。率先通过特区立法制定海域海岛保护条例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成为全省首个建立海域海岛综合管理法规体系的地级市。强化美丽海岛建设,万山群岛实施从山顶到海洋的一体化保护修复,海岛生活垃圾处理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海湾内岸滩垃圾盖度控制在0.5‰以下。
(三)始终坚持绿色引领,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严控“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截至2025年8月,全市分布式光伏装机总容量为1057.34兆瓦,绿色能源替代步伐加快。加速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修订实施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出台市级集成电路产业支持政策,推动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1—9月分别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203.63亿元和101.19亿元。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强化排污许可管理,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推动格力再生资源等骨干企业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精细化拆解,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
三、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一)提标提质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聚焦臭氧(O₃)与细颗粒物(PM2.5)协同控制,深化工业源、移动源、面源综合治理。2025年1—9月,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43,位居珠三角首位,其中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0%,位居珠三角第2;PM2.5为16.1微克/立方米,位居全省第2。截至2025年9月,完成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项目62个,淘汰老旧柴油货车1038辆。加快推进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区划定工作。有效落实工地扬尘“六个100%”管控要求,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二)纵深推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保好水、治差水、护饮水”,2025年以来,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劣Ⅴ类比例为0%,9个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扎实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升级,全市7座工业污水厂实际进水量为13.1万吨/天,总体负荷超过60%,“十四五”以来累计新建改建污水管网1340公里,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从2021年的72%提升至2025年9月的85.2%,增长超13个百分点。在全省率先开展“美丽园区”污水零直排试点,试点经验获评全国“2024年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典型案例”。竹银—大镜山—竹仙洞—杨寮水库群、万山群岛海湾分别入选省级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淇澳岛—拱北段海湾、万山群岛海湾建成省级美丽海湾。
(三)稳中求进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源头防控,在全省率先制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生命周期法定义务履行工作指引,在全国率先开展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2021年至今25个片区211个地块完成区域评估,创新公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平均用时”,推动提升调查效率。2021—2024年,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到位率100%。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市登记在册的13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全市建成18家持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工业固体废物年处理能力从2021年的60万吨提升至120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5%,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96%,有效保障产业发展需求。建筑垃圾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印发实施《珠海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28)》,建成珠海市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并投入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提升至1.77万吨/日,现有建筑垃圾消纳场所4个,形成了覆盖全市、陆岛协同、东西协作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
四、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深化问题整改闭环。针对督察反馈问题,实施“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重点攻坚填埋场地下水受到污染、禁养区养殖清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问题,确保督察整改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实现整改流程完整闭环。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调度评估,按规定公开督察整改工作进展及交办案件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举一反三,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持续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制机制、农村水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工作体系、重点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机制等,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强化问题回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
(三)强化科技应用支撑。加强智慧生态大数据运营管理平台推广应用,加强人工智能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持续挖掘数据价值,拓展应用场景,加快构建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善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络,推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下一步,珠海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珠海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不折不扣继续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奋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生态典范城市。
中共珠海市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