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惠州市天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5-09-19
来源:

惠州市天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兹有杨志国向我局报称:2024年09月16日14时40分许,当事人在格力电子元器件扩产项目工程工地二层焊接钢结构时,不慎被钢管砸伤左手。

  杨志国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对该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于2025年8月18日开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珠人社工举字〔2025〕第00198号)。2025年8月18日,我局向你公司注册地址邮寄《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你公司无人签收。2025年9月5日,我局到珠海格力电子元器件有限公司现场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珠人社工举字〔2025〕第00198号),因工程项目完工,你公司无人在场。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珠人社工举字〔2025〕第00198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1号楼2楼18号工伤认定窗口

  联系人及电话:邓先生,0756-2128315

  特此公告。


   附件: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珠人社工举字〔2025〕第00198号)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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