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2023年星级“粤菜师傅”认定工作的通知》(珠三项办〔2023〕4 号),现就申请认定星级“粤菜师傅”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原则上必须是广东省内户籍居民或常住居民,在珠海市内从事粤菜烹饪(面点制作)相关工作达到5年及以上,目前是在市内餐饮业烹饪(面点制作)岗位工作的粤菜厨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和社会规范。

  二、申报条件(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省、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较好名次;

  (二)受到业内权威机构表彰奖励;

  (三)在大中型餐饮企业(集团)烹饪岗位任重要职位;

  (四)在传承弘扬粤菜文化方面作出社会贡献,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得到业内公认并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粤菜师傅;

  (五)取得中式烹调(中式面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与烹饪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

  (六)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认定标准详见《2023年一至三星级“粤菜师傅”认定标准》(附件2)。

  注:首次认定不限星级(高级工可申报三星级、中级工可申报二星级、初级工可申报一星级),已认定星级的应逐级申报。

  三、认定流程

  (一)申报对象符合条件的,填写《星级“粤菜师傅”人选推荐表》(附件3)和佐证材料(可参考附件4),于2023年12月25日前报送至珠海市粤菜产业联合会或珠海市厨师协会或珠海市餐饮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经行业协会初审并加具推荐意见后,于12月29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市经办机构)。

  (二)市经办机构协同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和技能展示及答辩的评审,择优推荐拟认定一、二、三星级“粤菜师傅”名单,报珠海市“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三)拟认定的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为一、二、三星级“粤菜师傅”,并向社会公布。

  四、激励措施

  为充分发挥星级“粤菜师傅”的行业标杆作用,对认定为星级“粤菜师傅”的厨师,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激励措施:

  (一)颁发星级“粤菜师傅”荣誉证书并可挂牌执业。

  (二)没有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配发相对应等级的技能等级证书;对已持有相对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可配发高一级的技能等级证书。

  (三)优先参与省市相关部门组织的“粤菜师傅”工程交流活动。

  (四)创新创业的,可按规定优先享受补贴资助(包括创业补贴、项目资助、创业担保贷款等)。

  (五)通过省市主流媒体对其精湛技能和社会贡献进行宣传报道,提升社会影响力,营造尊重技能、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市经办机构)

0756-3922936

0756-3951039

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白莲路42号

珠海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

珠海市粤菜产业联合会

汪老师 13703000991

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路德翰大酒店写字楼3楼F1

珠海市厨师协会

涂老师13697747283

刘老师13570662868

珠海市香洲区港三路19号市厨师协会

珠海市餐饮协会

林老师15907560285

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62号之一

  

  附件:1.关于转发2023年星级“粤菜师傅”认定工作的通知(珠三项办〔2023〕4 号)

         2.2023年一至三星级“粤菜师傅”认定标准

         3.2023年星级“粤菜师傅”人选推荐表

         4.2023年星级“粤菜师傅”人选申报材料目录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