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安徽长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5-08-26
来源:

安徽长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兹有姚德炜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报称:姚德炜是你公司员工,于2025年6月10日10时15分许,在你公司承建的桂山镇牛头岛中交四航局项目工地进行钢筋制作时被机器夹伤手指。我局依法对该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于2025年7月24日开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珠人社工举字〔2025〕0585号)。2025年7月24日,我局向你公司注册地址邮寄《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无人签收。2025年8月19日,我局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你单位前来领取《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无人接听电话,且无人前来签领。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珠人社工举字〔2025〕0585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1号楼2楼18号工伤认定窗口

  联系人及电话:钟先生,0756-2128315

  特此公告。


  附件: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珠人社工举字〔2025〕0585号)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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