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菜办函〔2019〕15号

  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关于申报第二批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销售点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平台指挥中心于9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目前已有58个地级以上市加入合作共建行列,517个生产基地被认定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44个加工企业被认定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加工企业,首批14个企业共682个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销售点已于12月1日公布,获得消费者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认可。为进一步满足市场对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的需求,现面向社会选择第二批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销售点,符合条件(详见附件1)的企业可向我办递交申请材料(附件2,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销售经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产品加工企业)产品的证明材料,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6日(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我办审核通过后,将向被认定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销售点授予“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销售点”牌匾。

  附件:1.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销售点申报条件

  2.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销售企业承诺书

  3.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销售企业销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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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代章)

  2019年12月9日

  (联系人:聂建荣、谢修志,联系电话:020-86392271、020-86397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