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现开展2019年大数据项目库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方向
(一)大数据产品。包括数据采集存储、清洗加工、分析挖掘、交易流通、安全保障、可视化展示等方面形成的大数据技术、平台或系统等,充分体现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通用性。
(二)大数据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包括政府服务及重点行业或公共服务领域(如工业、农业、能源、营销、金融、安防、电信、交通、物流、医疗、教育、旅游、环保、食品安全等)的整体解决方案,要充分突出行业特点,具备可复制性,可以大规模推广,技术架构先进,具有良好的应用效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要求是在珠海市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2.申报单位财务状况良好,各申报主体必须有保障项目建设和运维必要的资金能力。
3.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实现产业化或已部署应用,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标志性,对其他企业或行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4.近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三、项目实施期限
不超过3年。在项目实施期内,需产生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19年4月10日前报送至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大数据项目申报书
2.大数据项目表(注:不列入申报文件)
3.大数据重点企业表(注:不列入申报文件)
2019年3月11日
(联系人:崔玉霞,电话:2113226,邮箱:39389140@qq.com)
关于征集2019年大数据项目库的通知.pdf附件1:大数据项目申报书.doc附件2:大数据项目表(注:不列入申报文件).doc附件3:大数据重点企业表(注:不列入申报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