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市2项用海项目已获批准同意(其中1项为临时用海),予以批复。现公告如下:
序
号
项目
名称
用海
单位
方式
用海面积
(公顷)
期限
批复
时间
1
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珠海市)海洋观测浮标用海
珠海市自然资源监测中心
其他开放式用海
14.3296
40年
2025年
8月27日
2
珠海高栏港南迳湾支航道、调头圆及港池疏浚维护工程(2025)项目
珠海经济特区华南联合石油有限公司
专用航道、锚地用海
83.7647
3个月
8月28日
珠海市海洋发展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