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市2项用海项目已获批准同意(其中1项为临时用海),予以批复。现公告如下:

项目

名称

用海

单位

用海

方式

用海面积

(公顷)

用海

期限

批复

时间

1

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珠海市)海洋观测浮标用海

珠海市自然资源监测中心

其他开放式用海

14.3296

40年

2025年

8月27日

2

珠海高栏港南迳湾支航道、调头圆及港池疏浚维护工程(2025)项目

珠海经济特区华南联合石油有限公司

专用航道、锚地用海

83.7647

3个月

2025年

8月28日

珠海市海洋发展局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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