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海市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珠海市商务局
2020年4月21日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以及珠海市政府《关于有效降低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实施意见》(珠府〔2020〕18号)的文件精神,加快汽车消费更新换代,促进全市汽车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鼓励汽车更新换代及“国六”排放标准汽车消费
对消费者在本政策生效之日起进行老旧汽车置换,并在我市注册登记的规模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排放标准汽车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按汽车销售企业注册登记的所在地划分,由市、区两级按税收分成比例共同承担。由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共同负责制定操作指引,由各区(功能区)负责补助资金组织申报、审核及发放工作。
(一)推动汽车更新换代
珠海号牌车主凭汽车报废拆解或汽车转出证明在珠海购买新车的,每辆车给予3000元补助。
(二)推动高排放汽车加快置换
珠海号牌车主凭“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报废拆解或汽车转出证明在珠海购买新车的,每辆车给予3500元补助。
上述情况不予重复补助。(各区(功能区)、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降低汽车销售企业参与车展的成本负担
对租用国有资产类场地开展车展活动的场地租金,参照我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以及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相关政策条款,予以适当减免。减免珠海传媒集团等国有企业在市体育中心举办车展活动的场地租金,减免金额按照不高于实际场地租金、不高于2019年体育中心最高场租,且不高于100万元/天安排。具体金额和补贴方式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会同市财政局,结合市体育中心的收入考核管理规定共同商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珠海传媒集团等车展主办单位负责对我市汽车销售企业参加相应车展的场地租金予以全额免除。本条款不得与《珠海市关于进一步优化供给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中的“促进汽车消费”条款重复享受。(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配合)
三、进一步便利外地户籍人员在珠购车上牌
非珠海户籍人员可凭在珠海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购车发票或二手车销售发票,以及《居住登记回执》在珠海办理机动车登记上牌等车管业务。(市公安局负责)
四、提升购车登记服务效能
加快推动全市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申请办理汽车登记服务站,试点进口汽车销售企业申办汽车登记服务站。增加汽车登记服务站数量,到2020年底,全市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总数达到45家,实现购买车辆、购置保险、缴纳税费、选号登记“一站式”服务。(市公安局负责)
五、建立二手车行业信息和信用体系
推进二手车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二手车行业联合惩戒信用信息公示,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和使用,构建全面高效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二手车交易秩序,促进二手车市场潜力进一步释放,推动二手车市场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六、优化完善停车设施建设
制定出台我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及鼓励措施,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优化停车设施布局,引导我市停车设施建设市场的良性发展。2020年,全市新增不少于2万个(含配建类)停车位,尽量满足居住区、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类场所停车需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
七、加快推进柴油货车限行政策
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制定并完善限行方案,分阶段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八、优化汽车金融服务
创新汽车金融消费信贷产品,提供特色金融服务,适应多样化汽车消费需求。优化产品定价、简化抵押贷款等业务办理流程。规范汽车金融服务费收取标准,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引导金融机构适当降低汽车金融产品首付比例,延长贷款周期,降低贷款费率,鼓励消费者购买汽车。(市金融工作局牵头,珠海银保监分局配合)
九、推动车辆办税便利化
充分利用全市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终端、委托代征点和电子税务局等网络办税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办税服务;在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点增设车购税自助办税服务点,实现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车辆登记上牌无缝对接,缴税、上牌“一站式”服务。(市税务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十、进一步优化汽车市场消费环境
加大对汽车销售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汽车销售街区开展“诚信商圈”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汽车销售企业联动,共同加强汽车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引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按各自职责负责)
十一、附则
以上措施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自2020年4月17日开始实施。第一条“鼓励汽车更新换代及‘国六’排放标准汽车消费”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其余条款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