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各区(经济功能区)安委会,市科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海洋农业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17〕35号)和市领导批示精神,市安委办制定了《珠海市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珠海市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方案
珠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