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银行机构:
根据《香洲区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企业金融支持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附件1)第十四条,贷款贴息政策为每年进行一次申报,企业到期全额还清金融机构贷款本息且没出现代偿的,方可向区金融服务中心申报。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产业第一”工作部署,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科技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满足企业对于贷款贴息资金及时兑付的需求, 9月份区金融服务中心和三家合作银行进行了贷款贴息“免申即享”试点,取得良好成效,为惠及更多企业,现拟根据实际情况增加1-3家“免申即享”贴息合作试点银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模式
区金融服务中心将在合作试点银行机构中开设专用账户,存入相应资金,合作试点银行机构按季度或月度提供贴息企业清单,经区金融服务中心核实确认后,完成贴息资金拨付。
二、申报条件
已与区金融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且对产融平台支持力度较大的珠海市香洲区信贷风险补偿业务合作银行机构(附件2)。
三、申请资料
申请合作的机构,请提供贴息前置方案并加盖机构公章。
四、申请时间和方式
申请的金融机构请于2022年11月23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香洲区金融服务中心(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15楼,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2656912),同时将电子扫描文件发送至香洲区金融服务中心邮箱:jrfwb@zhuhai.gov.cn,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须保持一致,逾期不再受理。
区金融服务中心根据金融机构申请情况,确定1-3家合作试点银行机构,并与其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香洲区金融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