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省直相关艺术单位、厅属艺术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工作部署,推动广东文艺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文化强省,根据第十五届广东省艺术节(以下简称“艺术节”)总体方案,现就艺术节演艺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本届艺术节演艺项目的直接申报主体为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艺术单位、省直艺术相关单位(主要包括省内高等艺术院校、省文联相关协会以及其他具有艺术创作和演出职能的省级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等)。其他单位和机构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申报。
二、申报范围
本届艺术节演艺项目包括“大型作品”“小型节目”“文旅融合演艺项目”三个类别,“美术作品”“十佳舞台新秀”两类项目另行组织申报。已经获得国际、国家及省级专业艺术奖项的演艺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1.大型作品:指时长不少于60分钟的地方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杂技剧、木偶、皮影、主题音乐会以及小剧场剧目等。
2.小型节目:指时长不超过15分钟(音乐、舞蹈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的小型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魔术等作品。
3.文旅融合演艺项目:指单场演出时间不少于45分钟,以一部(台)或多部(台)节目为支撑、连续性面向公众开展演出,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演艺项目,突出艺术性,兼顾社会性。包括各类新型演艺空间演出项目、沉浸式演出项目、旅游景区特色演出项目等,不含大型剧院、音乐厅演出项目。
三、申报数量
1.每市可推荐3部大型作品(广州、深圳可推荐5部)参评;厅属艺术单位、省直艺术相关单位、广东潮剧院、广东汉剧院每单位可推荐1部大型作品。申报单位须为所报送作品的主要出品方或演出方。
2.各市、省直艺术相关单位、厅属艺术单位可推荐每个门类不多于2个、总数不超过6个小型节目(广州、深圳可推荐每个门类不多于4个、总数不超过10个)参评。
3.推荐参加文旅融合演艺项目评选数量不限。
四、报送材料
1.《第十五届广东省艺术节演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1份;
2.《第十五届广东省艺术节演艺项目申报表》(附件2)1份;
3.剧目需报送剧本10份(用A4纸、正文统一为三号仿宋字体打印);主题音乐会、音乐作品需报送节目介绍和曲谱;其他节目需报送作品介绍。
4.报送1080P以上高清节目演出视频1份(以U盘存储,并以“市名+项目名称”的方式命名)。文旅融合演艺项目需报送一部(台)以上代表该项目艺术特色、水准的节目视频。
5.由省直艺术相关单位报送、与地方合作的作品,需提供主要表演队伍组成说明、申报单位资金投入凭证。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邮寄以资料寄出时间为准。各地申报材料以市为单位、由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统一组织报送,其他省直艺术单位和厅属艺术单位直接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申报资料电子文档随U盘报送并发艺术节专用邮箱:gdsysj15@163.com。
业务咨询:陈可妍,电话:020-37803345;张力文,电话:020-37803822。
资料收取:冼钟颐、谷秋蓉,电话:020-3780392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11楼1102室。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艺术节相关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重视艺术节的参评、参演、参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项目申报工作,从组织上、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对参加艺术节工作做好支持保障,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宣传,切实提高艺术节的品牌知晓度和覆盖面,营造浓厚的艺术节氛围。
(二)择优选拔推荐项目。各地、各单位要深入调研掌握本地区本单位艺术工作的基本情况,广泛组织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推荐,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要公开举行选拔活动。
(三)做好内容审核把关。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正确导向,加强对申报单位和人员、申报作品的审核把关。要确保申报项目符合条件要求、著作权无争议、申报资料真实可靠;要确保意识形态安全,特别是对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民族和宗教题材、敏感题材要严格审查,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特此通知。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