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贵州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5-03-24
来源:

贵州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兹有龚德成向我局报称,2022年10月23日11时30分许,其在你单位承接的珠海来利项目三期工地抹灰时,不慎从架子上摔下受伤。

  2023年2月13日龚德成首次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2023年5月18日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3〕162180号),认定龚德成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2024年12月9日,我局撤销《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3〕162180号)。

  2025年2月12日,龚德成就同一事故再次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对该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珠人社工举字〔2025〕第028号)。2025年2月12日,我局向你公司注册地址邮寄《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无人签收,拨打联系电话也无人接听。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1号楼2楼18号工伤认定窗口

  联系人及电话:钟先生,0756-2128315

  特此公告。


  附件: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珠人社工举字〔2025〕第028号)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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