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文化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修订稿)》,现就开展2022年第一批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奖励

  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

  2、文化产业资金配套奖励(资助)

  2019年9月后获得国家、省、市文化产业资金奖励或扶持的项目(不含贷款贴息和保险费、影视类项目)。

  二、申报条件

  请申报单位认真研读《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奖励等项目操作规程》(附件1),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根据操作规程要求填写申请书(附件2-3),于3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科(宝安体育馆西区310室),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bawtly-cyfzkxbh@baoan.gov.cn。

  四、注意事项

  近期,我区正编制新产业扶持政策,如本批申报项目拨付资金前颁布新政策,新旧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本批申报项目按新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奖励等项目操作规程

  2.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奖励申请书

  3.文化产业资金配套奖励(资助)申请书

  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2月18日       

  (联系人:徐宝华、王志雄,电话:29647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