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李术珍《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5-05-26
来源:

珠海市众诚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我局受理李术珍申请工伤认定一案。经调查核实,我局于2025年5月15日出具工伤认定书(编号:〔2025〕111993 号),认定李术珍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

  2025年5月19日,我局通过短信、电话通知你公司前来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你公司无人前来签领。2025年5月23日, 我局将工伤认定书寄送到你公司注册地址,你公司无人签收。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5〕111993号)。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楼人社医保服务厅17、18号窗口。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0756-2128315

  特此公告。


  附件:认定工伤决定书(〔2025〕111993号)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6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