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粮食经营单位:
为促进粮食安全和扶持粮食产业经济,助推粮食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粮食企业应急保障能力,夯实地区粮食安全基础,根据《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粮食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顺发改通〔2023〕19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粮食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扶持标准
(一)申请人条件。
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一年以上,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贸易、加工、转化、销售等活动,且社会信用良好、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健,申请人不能为国有企业。
(二)扶持对象。
2023年度粮食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共分10种类型项目,扶持的项目遵循“体现支持、事后补贴”的原则,选择已完成、已采购或已认定的项目给予扶持。
1.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粮食加工生产能力、粮食信息化建设、粮食质量检测能力建设、绿色储粮技术、粮食产地订单生产、品牌建设、等级粮库建设等8种类型扶持项目为2022年度已完成、已采购或已认定的项目。
2.应急保障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等2种类型扶持项目为在协议有效期内的项目。
(三)扶持范围。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粮食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1),10种类型扶持项目具体扶持范围如下:
1.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扶持项目,该项目要符合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建标172-2016),经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储存粮食的仓房。
2.粮食加工生产能力提升扶持项目,该项目扶持范围为粮食企业投资新建(或改建)原粮加工生产线所新购的生产加工设备。
3.粮食信息化建设扶持项目,该项扶持范围为企业按行业标准和要求建设或改造信息系统(含软件和硬件),并取得与省管理平台互联互通鉴定意见的信息化项目。
4.粮食质量检测能力建设扶持项目,该项目扶持范围为企业配备检验粮食质量安全指标的仪器设备。
5.绿色储粮技术扶持项目,该项目扶持范围为企业实施包括控温储粮、气调储粮、粮情测控等绿色储粮技术所采购的相关设备。
6.粮食产地订单生产扶持项目,该项目扶持范围为企业在与本级政府或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上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签订合作协议的区域采购原粮(不含超标粮),且已将原粮运回本行政区域内储存、生产、加工、转化或销售的行为。目前与顺德区签订粮食产销合作协议的地区包括:黑龙江饶河县、河北柏乡县、湖北荆州市公安区、江西吉安市青原区、江西吉安市泰和县。
7.品牌建设扶持项目,该项目的扶持范围为企业获评各级“好粮油”产品,包括“广东好粮油”和“中国好粮油”,在相关荣誉有效期内只享受一次补贴。
8.等级粮库建设扶持项目,该项目扶持范围为企业被评定或复核为AAA及以上等级粮库。
9.应急保障企业扶持项目,该项目的扶持范围为经国家、省、市、区四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签订协议(且在协议有效期内),承担所在地区粮油应急保障任务的企业,包括应急储运企业、应急加工企业、应急配送中心、应急供应网点和应急保障中心五种类型。
10.社会责任储备扶持项目,该项目扶持范围为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建立社会责任储备,与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签订社会责任储备协议的企业。
(四)扶持标准。
各个项目的扶持标准按《佛山市顺德区粮食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执行,扶持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度下达的财政预算资金,2023年度扶持资金总量总控为100万元。若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扶持总额高于总控金额,优先保障签订了相关协议的应急保障企业扶持项目、社会责任储备扶持项目的扶持资金,其它项目按一定比例获得的当年度扶持资金,比例计算公式为:(当年度下达的财政预算资金-当年度应急保障企业扶持项目、社会责任储备扶持项目所需资金)/按政策计算当年度其它项目合计补贴资金。
二、申报材料清单
请申请人按照所申报项目的要求对应提交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及申请人企业证明材料。
1.《2023年顺德区粮食产业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2-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企业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二)申报项目证明材料。
1.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扶持项目:(1)项目施工合同复印件;(2)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项资金审计报告;(3)粮仓设施建设平面图。
2.粮食加工生产能力提升扶持项目:(1)购置设备清单(注明用途及金额);(2)购置设备合同复印件;(3)2022年度实际结算发票复印件;(4)付款凭证复印件。
3.粮食信息化建设扶持项目:(1)项目施工合同复印件;(2)2022年度实际结算发票复印件;(3)付款凭证复印件;(4)与省管理平台互联互通鉴定意见。
4.粮食质量检测能力建设扶持项目:(1)购置设备清单(注明用途及金额);(2)购置设备合同复印件;(3)2022年度实际结算发票复印件;(4)付款凭证复印件。
5.绿色储粮技术扶持项目:(1)购置设备清单(注明用途及金额);(2)购置设备合同复印件;(3)2022年度实际结算发票复印件;(4)付款凭证复印件。
6.粮食产地订单生产扶持项目:(1)订单合同复印件;(2)2022年度实际结算发票复印件;(3)付款凭证复印件。
7.品牌建设扶持项目:(1)“广东好粮油”或“中国好粮油”牌匾照片;(2)2022年度获评为“广东好粮油”或“中国好粮油”相关佐证资料。
8.等级粮库建设扶持项目:(1)2022年度等级粮库评定结果相关文件。
9.应急保障企业扶持项目:(1)粮食应急保障协议书(合同有效期内);(2)认定为应急保障企业相关佐证资料。
10.社会责任储备扶持项目:(1)社会责任储备协议书(合同有效期内)。
(三)其他证明材料。
企业还可以提交其他的证明材料,如企业资信等级证明、企业获得的荣誉证书等。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上述证明材料中,提交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财务报表、发票复印件、付款凭证复印件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项资金审计报告均要求加盖企业公章;如果申请人申报的项目超过一项时,每一项均需填报一份申请表和提交一套完整的证明资料,同时还须提交《2023年顺德区粮食产业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2)。
上述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分别按以下顺序整理成册:
(1)企业营业执照
(2)财务报表
(3)项目汇总表(企业申请项目超过一项时)
(4)项目1《申请表》
(5)项目1证明材料
(6)项目2《申请表》(企业申请项目超过一项时)
(7)项目2证明材料
(8)其他证明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要求整理好相关申报材料,于申报日期期限内报送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3年8月11日至8月25日,逾期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方式。
请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积极发动并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申请时间内上“佛山扶持通平台”在线申报,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同时向我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3号区政府行政大楼东四楼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科,联系人:梁小姐、梁先生,电话:22832243、22836825。
附件:1.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粮食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2023年顺德区粮食产业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内含项目申请汇总表)
3.佛山扶持通企业使用手册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