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重点用能单位: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全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和实施节能计划的通知》(粤能节能函〔2024〕82号)及《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统筹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和能效诊断工作的通知》(粤能节能函〔2024〕212号)要求,市节能中心组织对全市90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进行审核,经审核,57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审核结果为“通过”、33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审核结果为“基本通过”(详见附件)。此外,省能源局组织对我市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万吨标准煤及以上以及工业重点领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共5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进行审核。经审核,2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审核结果为“通过”、3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审核结果为“基本通过”(详见附件)。
附件:全市95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报告审核结果汇总表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