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各区发展改革部门: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我省重大创新平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省工程研究中心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科技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能有效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创新链有机融合,增强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推动产业技术进步,请各区务必重视此次申报工作。
二、请按照《通知》要求,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形式,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等)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见《通知》附件的附件1)的要求,组织编写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的相关数据必须提供佐证材料,申报单位需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承诺书,承诺所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请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对照《通知》提出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择优推荐(除高校类由市教育部门主管并按通知要求统一办理外,其余均由发展改革部门主管并报送,企业类各区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2家,科研院所、医院类各区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2家)。若发现推荐申报单位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取消该区所有推荐单位的申报资格。
四、企业、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申报材料经所在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同意后,请于12月31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局(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一份);高校类申报单位由市教育局主管并按通知要求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5日
(联系电话:2113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