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34号)、《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3〕2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拟推荐申请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清算信息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新能源汽车清算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具体事项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并注明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亲笔签名),我局对异议个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二、公示期间意见反馈:

  联系单位: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56-2212072

  电子邮箱:zhfgjcyk@zhuhai.gov.cn

  通讯地址:珠海市政府大院5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