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制定背景
农贸市场是居民菜篮子供应的重要场所,是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推进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既是保证老百姓“菜篮子”供应及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评价一个地区精神文明创建情况的重要指标。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不仅凸显了农贸市场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方面的重大意义,也暴露出我区农贸市场在市场管理、公共卫生设施、维护人民安全健康方面的短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2020年8月,我区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开展农贸市场星级评定纳入《珠海市斗门区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引导农贸市场建立综合管理长效机制。为推进农贸市场星级评定活动顺利开展,根据《珠海市斗门区农贸市场星级评定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农贸市场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办法》制定的必要性
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2014年以来,全区累计改造升级农贸市场28家,新建农贸市场2家,我区农贸市场整体面貌有了跨越式提升。虽然我区围绕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和标准化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农贸市场“脏、乱、差”的情况依然存在,急需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争先创优”的竞争意识,才能全面提升我区农贸市场常态长效管理水平与食品安全水平,加快农贸市场现代化步伐,引导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满足民众美好生活需求。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评定范围和条件。明确了参与评比的是经营地址在我区范围内,已经取得营业执照的在营农贸市场。
二是明确评定机构。明确了星级市场的评定机构是斗门区农贸市场星级评定委员会,由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等部门组成。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成立测评小组,测评小组由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组成。各镇(街道)也相应成立农贸市场星级评定工作办公室和测评小组,开展相应工作。
三是明确评定流程。自愿申报原则,每年提交一次参评申请资料,申报资料由镇政府(街道办)初审并加具意见,参评资格由评定委员会审核。
资格审核后,具体的评定工作由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采取“一月一测评、一季一评定、年终总评定”的方式进行。每月测评由镇政府(街道办)实施;每季测评分实地测评和群众满意度问卷测评两部分,由区测评小组组织实施;季度评定与年度评定由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季度评定、年终总评定结果由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报评定委员会审定,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员表决通过。通过后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评定委员会裁定,星级评定结果才能生效。
四是明确评定方式。每月测评、每季实地测评按照《农贸市场星级评定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基数为100分,存在扣分现象的予以相应扣分,表现突出的酌情加分。
群众满意度问卷由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由区测评小组随机对参评农贸市场场内消费者及周边市民进行满意度调查。每个参评农贸市场的有效问卷不得少于30份,问卷平均分为群众满意度问卷测评分数。
季度评定分数由季内每月测评平均分、每季测评分数组成。计算方式为:季内每月测评平均分×40%+(每季度测评分数×90%+群众满意度问卷测评分数×10%)×60%。
全年四个季度评定分数的平均分为年度评定分数。
星级评定结果根据评定分数确定。95分以上的评定为五星级市场,90分至94分的评定为四星级市场,85分至89分的评定为三星级市场,84分以下的不定星级。以上分数均含本数。
五是明确评比结果运用。对获评星级的农贸市场给予奖励,季度被评定为五星级市场、四星级市场、三星级市场的,每次分别给予1万元、0.8万元、0.5万元的奖励;年终被评定为五星级市场、四星级市场、三星级市场的,每次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区财政拨付。
六是明确对评定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发现星级市场存在严重问题的,评定委员会成员单位应依据《珠海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视情况降低或撤销其星级市场称号。被降低、撤销星级市场称号的,相关证书、牌匾、奖励资金应当按照裁定结果予以调整或收回。被降低星级市场称号的,当年年度评定不得评为五星级市场;被撤销星级市场称号的,取消当年年度评定资格。
四、星级市场的概念
星级市场是将星级的概念引入农贸市场后的统称。星级是国际上相当普遍的等级评定方法之一,最常用于旅馆、餐厅的质量等级评定上,也有很多商品或服务采用星级的等级评定方法,一般星级越高表达了服务等级或者商品质量越高。
我区的星级市场设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三个等级。星级越高代表着市场的管理越规范、设备越完备、服务越优质。
五、农贸市场的参评条件
根据《珠海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农贸市场指的是在斗门区辖区内,经过商事登记,由政府专项规划确定的,有固定场地和相应设施,有若干入场经营者,对各类农副产品和食品实行集中、公开交易的农贸市场。
六、在建市场、正在装饰装修市场、临时简易市场、临时疏导点等特殊情况
考虑到在建市场、正在装饰装修市场的重点工作应在尽快完成工程上,并且工程状态中的市场在评定中天然存在弱势,显失公平。
星级市场因正在改造升级等特殊原因,无法如期参评的,经评定委员会批准,可保留原星级称号,没有参评的时段不给予资金奖励,不能参加年终总评定。
临时简易市场、临时疏导点不属于《珠海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政府专项规划确定的,有固定场地和相应设施,有若干入场经营者,对各类农副产品和食品实行集中、公开交易的场所。”规定的农贸市场,故无参评资格。
七、对星级市场实行动态管理的必要性
对农贸市场进行星级评定的初衷,是完善激励机制,督促辖区农贸市场管理单位自觉按照监管部门的标准和要求对农贸市场进行常态化管理。引入动态管理机制,对存在问题的农贸市场适当降低或撤销其星级市场称号,是为了避免市场管理单位在获得称号后产生懈怠心理,或利用突击等方式应付检查,切实发挥星级市场评定的引领和促进作用,促使我区农贸市场在硬件建设、环境卫生、经营秩序、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有质的提升并维持常态化。
八、《办法》跟群众的关系
根据《办法》规定,群众可以通过填写群众满意度问卷直接参与测评,也可以对评定结果进行监督,在公示期内向斗门区农贸市场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意见和建议。《办法》的实施,将有效激发农贸市场开办者提升管理水平的内生动力,改变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等靠要”思想,从“要我做”变为“我要做”,从而为市民提供更加干净、整洁、舒适、放心的农贸市场购物环境。
九、实施结果的公开途径
每季度、每年度的星级评定结果以及降低、撤销星级市场称号决定将通过斗门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评定委员会提交申诉材料,由评定委员会进行裁定,裁定结果于接到申诉的5天内形成,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原文见附件: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斗门区农贸市场星级评定办法》《斗门区农贸市场星级评分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