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各区(经济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2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事项)申报工作,根据《珠海市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珠商〔2020〕76号)的有关精神,我局特制定本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指南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核实具体项目的申报内容,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所在区商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企业网上申报时间
2022年4月9日上午9:00至5月6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同时视为企业(机构)放弃申报。
二、网上审核(预审与复核)时间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完成时间:2022年5月9日下午17:00),预审通过的提交市商务局审核。市商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完成时间:2022年5月11日下午17:00)。预审或复核不通过的项目可按要求修改、补充申报资料并重新提交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5月13日下午17:00)。
三、递交材料时间
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报送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截止时间:2022年5月17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区级商务主管部门预审通过后,汇总相关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市商务局(截止时间:2022年5月20日下午17:00)。珠海市商务局接收资料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工商大厦主楼西座16楼市贸易服务中心1611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事项)申报指南
珠海市商务局
2022年4月8日
(联系人:邓超,2605675、张永幸,260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