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各镇人民政府、白藤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金融支持复工复产政
策的直达性、精准性,更好适应市场主体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斗门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珠斗府〔 2020〕 1 号)第五点“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措施补充如下:
一、加强对企业贷款融资的风险分担。自2020年12月起,对疫情防控期间合作银行向斗门区科技型企业贷款合作名录内企业提供的贷款,按《珠海市斗门区科技金融发展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珠斗府办〔2019〕12号)有关规定给予政府分担。
二、加强对我区企业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支持。自2020
年12月起,对疫情防控期间区内银行向我区企业办理的票据贴现业务,按照贴现费用的50%给予企业补贴,单笔贴现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与前期补贴累计计算,超额即止)。该措施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三、银行、保险机构地区贡献考评。2020年辖区内银行机构区内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到期贷款续贷(含展期)、减免贷款利息的情况作为2021年财政分存和“银政”业务招标的考评要素;2020年辖区内保险机构对于疫情防控期间为区内中小微企业以及疫情防控一线相关人员赠险、出险情况等作为2021年“政银保”“政保”业务合作的考评要素。
特此通知。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