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2020年广东省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粤卫医函〔2020〕102号)精神,进一步规范输液瓶(袋)回收工作,2020年7月市商务局面向全市征集过符合条件并愿意参与输液瓶(袋)回收工作的企业,该轮征集未收到我市相关企业报名。结合我市实际,现拟将征集面扩大至全广东省,请符合条件并愿意参与输液瓶(袋)回收工作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报名。经审核后,市商务局将会同市卫健局向社会公布企业名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更新企业名单。
一、回收企业需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相应品类回收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二)企业已在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进行再生资源企业备案注册并填报年度经营情况(平台网址为:http://zszy.syggs.mofcom.gov.cn/lsltfw/zsRegister,本年度新成立企业无需填报年度经营情况);
(三)企业需承诺依法依规回收输液瓶(袋)、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二、报名方式
填写《有意愿回收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和《有意愿回收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将企业简介发送至珠海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邮箱24034073@qq.com,联系电话:0756-2236638 。
三、报名需知
公司名称、住所、回收种类、服务区域、联系人、联系电话将会对外公布,请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至2021年6月4日截止。
珠海市商务局
2021年5月27日